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各項工作,確保全國人民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要求做好的工作主要包括保障民生及節日反腐等方面。
  要點
  做好春運工作,讓群眾出行安全
  涉及民生方面需做好的工作主要有:
  扎實做好關心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生活工作,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群眾家中。
  保障節日市場平穩運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市場監測和調控力度,穩定糧油、肉蛋、蔬菜等重要商品供應,執行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搞好煤電油氣組織協調,保障城鄉居民消費需要和價格基本穩定。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電子商務和網絡購物、旅游市場等方面的監管等。
  統籌做好春運工作,讓群眾出行便利、安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保障“兩節”運力供給。加強票源信息、運行時刻、出行提示等出行信息服務,針對學生、外來務工人員開展特色購票服務。加強運輸安全監管,嚴查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著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重點強化對煙花爆竹產運儲銷和燃放等環節的安全監管,防範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杜絕“節日腐敗”、嚴禁突擊花錢
  堅持務實節儉文明過節,嚴禁年底突擊花錢。各級黨政機關和黨員幹部不得以任何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不得用財政性資金舉辦年會、經營性文藝晚會。務實節儉組織好正常的黨團、工會活動,開展好年終走訪慰問生活困難黨員、老黨員、老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烈軍屬及企業困難職工等活動,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堅決杜絕“節日腐敗”。各級領導幹部要持續深入反對“四風”,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嚴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借培訓中心奢侈浪費,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賀年卡及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嚴禁用公款接待走親訪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務活動,嚴禁利用婚喪喜慶斂財,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電子紅包等。
  綜合新華社消息  (原標題:保障幹部職工正常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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