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南辰)2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相關決定,對《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進行修改,明年3月1日起,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車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駕駛座位;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坐椅。記者認為,雖然目前這一地方立法尚不匹配“罰則”,但是其對未成年人乘車安全將起到積極的保護作用,並有望引起更多地方對於這一問題的關註。
      孩子獨自在車內玩耍被汽車天窗夾住脖子窒息身亡,孩子被大人抱著坐在副駕駛位置,被氣囊蓋板彈出的碎片擊傷並撞到擋風玻璃上不幸離世,近期各地接連發生的未成年人慘死的悲劇,根源在於監護人沒有讓乘車兒童採用正確的乘車方式。一方面,這與我們剛剛進入汽車社會,家長缺乏相關安全常識有關係;另一方面,與我國在未成年人乘車安全方面立法滯後有關係。
      公安部交管局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私家車保有量達8507萬輛,比2003年增長13倍。2013年我國駕駛人數量已超過2.75億人,其中女司機數量已接近6000萬人。但是調查顯示,在擁有私家車的“汽車家庭”中,能夠為家中適齡兒童提供正確的兒童安全約束裝置的並不占主流。
      我國已於2012年7月1日頒佈了兒童安全坐椅生產技術方面的國家標準,但還沒有強制性的法律法規來保障終端環節的使用。因此,《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相關修改具有十分積極的示範意義,為其他地方通過地方立法促進兒童乘車安全帶了個好頭。
      我們應當意識到,未成年人乘車安全是個社會系統工程,需要汽車廠家、安全坐椅生產廠家、汽車使用者等各方的“接力配合”。
      舉例來說,汽車廠家應當在汽車上安裝兒童安全坐椅ISOFIX等專用固定裝置,安全坐椅生產廠家應當向市場提供質量過硬的產品,而家長作為第一責任人,應為自己的孩子選用正確的安全乘車約束裝置。這種橫跨汽車產業、汽車後市場和汽車社會的長鏈條如果沒有強制性法律法規的護航,很容易在汽車使用終端環節被架空。鏈條前段國家標準的設立、汽車廠家的硬件投入等工作,都會因為家長拒絕使用而打水漂。
      眼下,“單獨二胎”工作在各地啟動實施,已經步入汽車社會的中國應當給予未成年人乘車安全問題更大的關註。不能讓一起起血淋淋的慘劇白白髮生。保護未成年人乘車安全,地方立法完全可以先動起來,更有作為。  (原標題:新聞分析:汽車社會需要未成年人保護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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